土地征收安置费如何计算?
我家的土地要被征收了,听说会有安置费,但是不清楚这个安置费是怎么算出来的。我想知道具体的计算方式是什么,依据哪些因素来确定数额,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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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安置费是在土地被征收时,为了安置因土地征收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所支付的费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于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在具体计算方面,一般来说,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等因素,会制定不同的区片综合地价。这就意味着不同地区的安置费计算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地区可能会综合考虑土地的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数额。 此外,如果依照上述标准支付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不过,自《土地管理法》修改后,已经删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这一规定,而是由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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