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条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我之前给别人借钱,对方写了欠条。现在有点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不太清楚这个诉讼时效到底怎么算。想知道要是欠条上写明了还款日期该怎么算,没写明又该怎么算,另外中间要是有催款行为对诉讼时效有没有影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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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诉讼时效计算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欠条明确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三年。在这三年里,如果债权人没有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比如书面催款、起诉等,一旦超过三年,债权人虽然仍可以起诉,但可能会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也就是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钱的诉求。 要是欠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情况就会复杂一些。如果债权人催告债务人还款,债务人当时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此外,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行为,比如打电话催还、发书面通知等,这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一旦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会重新计算三年。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简单说就是如果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主张权利,可能就会失去通过法律强制要求债务人还钱的优势。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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