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后对方全责,误工费该怎么算?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被认定为全责,那么受害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也就是误工费,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依据受害者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这两个因素。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来说,误工费就是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举个例子,如果您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因为车祸请假一个月不能上班,那么这一个月少拿的5000元工资就是您的误工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就要分情况来看了。如果您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么误工费就按照您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乘以误工时间来计算。比如说,您最近三年平均每年收入是6万元,也就是每月5000元,因车祸误工两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10000元。但要是您无法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法院一般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这一规定同样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时间的确定也很重要。一般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也就是医生给您开的病假条之类的材料上写明的休息时间。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也就是说,从您受伤不能工作开始,一直到确定伤残等级的前一天,这段时间都可以算误工时间。 为了顺利拿到误工费赔偿,您需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对于有固定收入的,要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等,来证明您的收入情况和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的,可能需要提供以前的收入合同、纳税凭证等能证明收入状况的材料,以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来确定误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