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


在探讨试用期工资的计算方式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试用期工资的概念。试用期工资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约定的试用期间,按照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从三个方面对试用期工资进行了约束。 其一,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这意味着,在同一用人单位中,相同岗位的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虽然在工作经验、技能熟练程度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但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该岗位设定的最低档工资。例如,某公司某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是每月 3000 元,那么该岗位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就不能低于这个数额。 其二,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数额时,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这个约定工资的 80%。比如,劳动合同约定正式工资为每月 5000 元,那么试用期工资至少应为 4000 元。 其三,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的,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工资底线。无论用人单位的岗位工资情况如何,也无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多少,试用期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 2000 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必须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 在实际计算试用期工资时,通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数额来发放。但这个数额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些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