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违约合同金怎么计算?


在房屋租赁中,违约合同金也就是违约金,是指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下面来详细说说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首先,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者计算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计算。例如,合同约定若房东提前收回房屋,需支付租客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那么租客就可以按照这个约定要求房东支付相应金额。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这种情况下,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租客来说,实际损失可能包括寻找新住所产生的费用、搬家费用等;对于房东而言,可能是租客未支付的租金以及房屋空置期间的租金损失等。 此外,违约金的数额并非完全固定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比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远远超过了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违约金数额;反之,如果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受损方的损失,受损方也可以请求增加。 在计算房屋租赁违约合同金时,要先看合同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来;没有约定则考虑实际损失,并且要注意违约金数额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这样才能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