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犯数罪时,追诉时效该如何计算?
对于同时犯数罪的追诉时效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犯罪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之日”,通俗来讲,就是犯罪行为发生的那一天。例如,某人在某一天实施了盗窃行为,那么追诉时效就从这一天开始计算。
其次,若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连续状态”是指犯罪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比如犯罪之间具有手段目的关系的连续犯罪;“继续状态”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不间断的状态,像非法行医罪,犯罪分子持续进行非法行医行为,这种情况的追诉时效就从其停止非法行医行为,也就是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最后,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例如,某人犯了盗窃罪,在盗窃罪的追诉期限内又犯了抢劫罪,那么盗窃罪的追诉期限就从他犯抢劫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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