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如何取消?


要搞清楚离婚协议如何取消,得先明白离婚协议在不同阶段的效力。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 如果双方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但还没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那么这份协议还未生效,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都可以随时取消。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没办理离婚登记,协议自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这种情况下,双方直接不再继续进行离婚登记申请的流程就可以。 要是已经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了离婚登记,并且度过了30天的冷静期,但还没去领取离婚证,此时不想离婚了,也有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如果双方已经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就已经生效。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取消。不过,如果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存在法定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但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一旦领取离婚证就不能再恢复,只能通过复婚来重新建立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