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电动车撞了该如何要求赔偿?


当孩子不幸被电动车撞了之后,赔偿的相关事宜需要我们仔细了解。首先,要明确赔偿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里所说的医疗费,就是孩子受伤后实际花费在看病、检查、买药等治疗过程中的费用。护理费则是如果孩子需要专人照顾,照顾孩子的人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孩子就医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是根据孩子的伤情,医生建议需要补充营养所产生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孩子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 如果孩子因为这次事故导致残疾,那么还会涉及到残疾赔偿金和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是对孩子因残疾而造成的未来生活、工作等方面影响的一种赔偿;辅助器具费比如孩子因伤需要轮椅、拐杖等器具,这些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 在确定赔偿责任方面,如果该电瓶车被认定为机动车,则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电瓶车不属于机动车,那么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情况,由骑电动车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就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要是在赔偿过程中遇到问题,比如对方拒绝赔偿或者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以先尝试联系当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部门会依法调查并出具鉴定文书,有权主导处理纠纷。若调解不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起诉时要注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