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如何报保险公司赔偿?


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后,向保险公司申报赔偿的流程和要点如下: 首先是报案环节。通常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要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能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等事宜,保险公司会指导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报案方式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告知事故的大致情况,比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有人受伤等信息。 接着是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会安排理赔人员或委托公估机构等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以此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还会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在此过程中,当事人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提供相关信息。 然后是定损估价。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勘查、检验后,会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不合理,可以提出异议,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只有双方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才会进行下一步流程。 之后就是提交索赔材料。这是很关键的一步,被保险人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以便保险公司核实。比如事故证明及赔偿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事故经过原件(由当事人书写)、出险通知书原件(被保险人应签章);经事故处理部门认定的经济赔偿凭证原件;门诊治疗者要提供门诊病历原件、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处方、费用发票原件;住院治疗者需提供住院、诊断证明原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转诊病人附转诊单、手术病人附手术记录单、检查及化验报告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因伤误工者要提供误工证明原件及收入情况证明(均为原件,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 保险公司收到索赔材料后,会进行赔款的计算和审核。审核索赔材料真实可靠后,就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 最后就是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赔偿决定后,会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法律依据方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这也就意味着,只要不是受害人故意造成事故,交强险都会在限额内赔偿。总之,了解清楚流程和要求,准备好材料,就能顺利完成申报赔偿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