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承诺学区房后未兑现该如何维权?
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明确承诺这是学区房,当时冲着这个才决定买的。现在房子到手了,却发现根本不是学区房。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该怎么维护权益,能让开发商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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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承诺学区房却未兑现,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公开的广告宣传、沙盘展示,或者销售人员明确承诺所售房屋为学区房,并且该承诺对您决定购买房屋以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即便没有写进合同,也可视为合同内容。若开发商未兑现承诺,就构成违约。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违约责任,比如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甚至解除购房合同等,具体要看合同的约定。 另外,如果能证明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若合同被撤销,开发商需要返还购房款等。 同时,您还可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比如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这些部门可以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若开发商一开始就没想过能兑现学区房承诺,只是为了骗钱卖房,那么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此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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