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有纠纷该如何维权?

我家这边正在进行拆迁,但是在拆迁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纠纷,主要是对补偿标准不太满意,感觉给的补偿太少了。我想知道面对这种情况,具体可以通过哪些合法有效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想详细了解下有哪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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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拆迁纠纷时,有多种维权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是协商,拆迁双方自行沟通,争取就纠纷问题达成一致,签订和解协议。这是较为平和的方式,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若协商不成,可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他们会基于中立立场,对争议问题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还有行政裁决途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相关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于拆迁纠纷处理程序的规定。 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也是可行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且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另外,如果对行政裁决不满,还能进行行政诉讼。不过行政诉讼有前置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需先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才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要是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在维权过程中,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收集拆迁文件、评估报告、协商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自身权益的受损情况。 相关概念: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民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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