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营业后只想注销该怎么办?

我之前开了个小店,现在不想继续经营了,只想把这个营业注销掉。但我不知道具体该走哪些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会不会很麻烦。希望了解一下怎样能顺利完成营业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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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注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你不想继续营业,想要注销时,一般要遵循一定的流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首先,注销分为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简易注销相对便捷,适用于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市场主体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期为20日。在公示期内无相关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可以于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而一般注销流程较为复杂。第一步,需要成立清算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步,清算组要开展清算工作,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等。 第三步,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四步,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五步,根据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第六步,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此外,还需要注销税务登记。先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之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不同类型的营业主体,如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在注销时可能会有细微差别,你需要根据自身的营业主体类型,准确准备材料并按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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