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医院检查人没事该如何结案?
我开车撞人了,带对方去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人没事。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后续,是直接和对方协商赔偿然后就结束,还是要走什么流程去正式结案,担心不处理好会有后续麻烦,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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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撞人后医院检查显示人没事,要完成结案,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是现场处理与报警环节。发生碰撞事故后,第一时间要确保现场安全,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同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部门报案,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确定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接着是责任认定。交警经过勘查和调查,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责任认定是后续处理的重要依据。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然后是协商赔偿。若医院检查人没事,意味着没有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但可能存在车辆损坏或其他财物损失。双方可以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协商赔偿事宜。赔偿范围通常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医疗检查费用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后是签订协议与结案。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之后,当事人可以持赔偿协议、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材料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这样整个事故处理流程就正式结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了明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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