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的老人被撞骨折需要怎样补偿?


当60岁的老人被撞骨折后,补偿涉及多个方面。首先要明确的是,这属于侵权责任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医疗费方面,是指为了治疗老人骨折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这需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票据作为依据。比如老人在医院拍X光、做CT的费用,以及购买治疗所需药物的费用等,都在赔偿范围内。 护理费,如果老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应由责任方承担。护理费用的计算通常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来确定。如果是请专业护工,就按照实际支付给护工的费用计算;如果是家人护理,家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因护理而减少的收入计算。 交通费是指老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比如打车去医院复诊的费用等。 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医生如果在诊断证明中明确指出需要加强营养,那么责任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老人因骨折住院,就可以按照这个标准要求责任方给予补偿。 对于60岁的老人,一般不存在误工的情况,但如果老人在受伤前仍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因受伤导致收入减少,那么也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根据老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如果老人的骨折情况经过鉴定构成残疾,还会涉及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老人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