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完责任后该怎么赔偿?


当交警判定完事故责任后,赔偿问题通常按照以下步骤和方式处理。 首先是确定赔偿主体和范围。赔偿主体就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人,一般可能是事故中的驾驶员、车主,要是车辆有保险的话,保险公司也是赔偿主体。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要是导致受害人残疾了,还得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要是不幸造成受害人死亡,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是指因事故对车辆或其他财物造成的损坏修复费用、车辆贬值损失等。这些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条文。 接着进入赔偿流程。如果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且双方车辆都购买了交强险,那么先由各自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8万元。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交警判定的责任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分担。例如,交警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那么超过交强险的部分就由双方各承担50%。如果一方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可以由商业险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就明确规定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然后是赔偿方式。赔偿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赔偿,双方可以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结合实际损失情况,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另一种是通过交警部门调解,交警部门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要是这两种方式都行不通,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赔偿金额和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