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签字后如何进行补偿?

我家房子拆迁,已经签了字,但是对于后续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不太清楚。不知道是按面积给钱,还是给安置房,也不清楚补偿款什么时候能到账。想了解一下拆迁签字后到底是怎么补偿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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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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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签字通常意味着被拆迁人与拆迁方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了协议,此后的补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补偿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简单来说就是拆迁方直接给被拆迁人一笔钱,用于弥补被拆迁人因房屋拆迁所遭受的损失。这笔钱的数额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则是拆迁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比如,您原本有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拆迁方可能会提供一套面积相当或者按照一定比例置换的新房给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其次,关于补偿的流程。在拆迁签字后,拆迁方会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补偿。如果是货币补偿,一般会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补偿款支付到被拆迁人指定的账户。如果是产权调换,拆迁方会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调换的房屋,并协助被拆迁人办理相关的产权登记手续。 最后,如果在补偿过程中出现纠纷,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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