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孕妇流产认定为工伤后该怎么赔偿?

我是一名孕妇,在工作期间不幸流产了,已经认定为工伤。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申请赔偿,赔偿的标准和项目都有哪些,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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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孕妇流产被认定为工伤后,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首先,需要了解工伤赔偿的一般流程。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这将作为赔偿的重要依据。 关于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医疗费用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孕妇流产后在医院的检查费、手术费、药费等,只要符合上述标准,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在这段时间里,孕妇可以安心休养,单位要按照她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待遇发放工资。 如果孕妇流产导致了身体残疾,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等级的,还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从一级伤残的27个月本人工资到十级伤残的7个月本人工资不等。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所有的赔偿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在整个赔偿过程中,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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