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标侵权后店面不干了怎么赔偿?

我之前开了个小店,后来被认定商标侵权。现在我这个店面已经不干了,但对方还是要求我赔偿。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赔偿,想知道赔偿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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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当发生商标侵权且侵权店面不再经营时,赔偿问题依然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如果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即使店面不干了,只要在诉讼时效内(一般为三年),被侵权方都有权要求侵权方进行赔偿。侵权人不能以店面不再经营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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