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故意伤害罪的该如何赔偿?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当犯罪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时,需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这里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概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有权在这个刑事诉讼里一起提出民事赔偿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被害人因为受伤去医院看病、治疗所花费的所有费用,比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其次是误工费,就是被害人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依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还有护理费,如果被害人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顾,那么照顾他的人的费用就是护理费。根据该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此外,交通费是指被害人为了就医或者处理与伤害相关的事情而产生的交通费用,比如打车费、公交车费等。根据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是被害人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是为了帮助被害人恢复身体,补充营养所需要的费用,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被害人因伤致残,还可能涉及到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若不幸死亡,还会有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