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我看中一套房子并付了款,后来却发现卖家又把这房子卖给了别人。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该怎么保障,也不清楚在这种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具体能获得哪些方面的补偿,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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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补偿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除,需经法定程序登记后才产生法律效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若其中一方已按法定程序完成产权登记手续,房子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有权要求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其次,若买卖双方均未完成产权登记手续,且房屋未实际交付给任何一方,遵循“先交付者优先取得所有权”原则。即谁先实际占有房屋,谁就拥有所有权,另一方有权要求出卖方赔偿损失。 最后,若买卖双方均未完成产权登记手续且房屋也未实际交付,两份合同都处于未履行状态,应遵循“先订立者优先履行”原则。 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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