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撞了孕妇该如何赔偿?


肇事逃逸撞了孕妇,赔偿问题需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要明确,交通肇事逃逸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采取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等行为。 在赔偿责任方面,由逃逸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顺序如下:如果肇事车辆已依法投保了强制保险,那么由负责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额度的范围内进行赔偿;要是机动车情况不明或者没有加入任何形式的强制保险,同时抢救费用已经超出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额度,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的抢救、丧葬等相关费用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赔偿项目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来说,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若孕妇被鉴定为残疾,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用具费等。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采取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等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时,先行垫付的基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