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理房产证延期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买了房子,可开发商迟迟没给办房产证,这让我心里很不踏实。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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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延期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违约性质来讲,延期办房产证属于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次,赔偿方式方面: - 若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一般是按实际延长的期限,以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例如,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60日内办理”,这里的“办理”通常指向当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而非指办结。 - 若没有约定违约金,房产证延期办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涉及房屋面积误差的情况: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款;超出3%,买方有权退房,买方不退房的,产权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面积小于合同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如果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逾期交房违约金金额的,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已交房款总额等相关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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