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后该如何赔偿?


当机动车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后,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下面我们从不同方面详细说明。 首先,关于赔偿责任的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交强险会在一定额度内先行赔付。这里的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基本的赔偿。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额度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那么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例如,两车相撞,经交警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那么主要责任方可能要承担70% - 8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20% - 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比如,行人闯红灯被机动车撞到,行人存在明显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 接下来,说说赔偿的范围。对于人身伤害的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例如,车辆损坏的,要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如果车辆无法修复,要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最后,赔偿的流程。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交警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受害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和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总之,机动车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后的赔偿问题较为复杂,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