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鸡场拆迁该怎么赔偿?


养鸡场拆迁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补偿项目**: - **养殖厂房价值补偿**:会有专业机构根据厂房的结构、面积、建造材料、使用年限、市场价值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比如新建不久、结构良好、面积较大的砖瓦结构鸡舍,补偿会相对较高;而老旧、简易的沥青棚鸡舍补偿会低一些。 - **养殖人员与养殖动物的临时安置补偿**:一方面要考虑养殖人员在过渡期间的生活安置费用,像临时居住场所的租赁费用、生活成本的增加等;另一方面对于养殖动物,要考虑到临时养殖场地的租赁、运输成本、动物可能出现的应激反应处理成本等。 - **停产停业补偿**:养鸡场正常经营会有一定的收益,拆迁导致停产停业会造成经济损失。补偿会综合考虑养鸡场以往的经营状况、利润水平、剩余的养殖周期等因素。例如,养鸡场正处于养殖旺季,即将出栏销售,此时停产停业损失就较大。 - **各类搬迁费用**:包括鸡舍内设备设施的拆卸、搬运、安装费用,养殖动物的运输费用等。比如大型的养殖设备搬运需要专业的车辆和人员,费用相对较高。 **补偿标准**: - **按占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补偿**:如果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对于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赔偿。例如,养鸡场所占土地每年的产值是10万元,那么补偿可能就是50万元。 - **参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