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医疗事故该如何进行赔偿?


怀孕医疗事故的赔偿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赔偿项目及标准**: -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例如,因医疗事故导致孕妇需要额外的检查、治疗费用,这些都应得到赔偿。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 -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孕妇因治疗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应得到相应赔偿。这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赔偿流程**: - 首先,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若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若双方协商解决,应当制作协议书,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 若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依据相关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总之,怀孕医疗事故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保障孕妇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