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赔偿?

我遭遇了交通事故,被鉴定为伤残。现在对赔偿这块很迷茫,想知道具体都有哪些赔偿项目,每个项目是怎么计算赔偿金额的,是对方司机直接赔给我,还是走什么流程之类的,希望能有人详细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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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多个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按照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如果结案后还需要继续治疗,那么按后续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简单来说,就是您因为交通事故受伤去医院看病花了多少钱,保留好相关票据,就可以要求赔偿这些费用。 误工费方面,如果当事人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则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比如您是上班族,因为受伤请假导致工资减少,那么减少的这部分工资就是误工费;要是您没有固定工作,就按照同行业平均水平来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这就好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时每天有一定的伙食补贴标准,交通事故中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参照这个来定。 护理费分情况,如果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比如说您请了护工照顾,护工有收入的话,就参照护工因照顾您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来计算护理费;要是没有请护工,就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来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举个例子,如果您伤残等级为十级,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每年3万元,您不满60岁,那么残疾赔偿金大概就是3万×10%×20年(这里的10%是十级伤残的赔偿系数)。 残疾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您因为事故导致腿部残疾,需要安装假肢,那么假肢的费用就属于残疾用具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假如您有未成年子女或者需要抚养的老人,就可以要求这部分赔偿。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而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总之,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要综合考虑各个项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责任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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