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出两个十级伤残该如何赔付?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鉴定出两个十级伤残,赔付方式如下:首先,赔偿项目包含多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来说,医疗费以实际发票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按照当地标准乘以住院天数计算;营养费需看病历是否注明“加强营养”,若有,一般在500 - 1000元;后续治疗费是二次手术等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护理费按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报酬标准乘以护理天数;误工费则是本人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误工天数(计算到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残疾辅助器费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的辅助器具价格及使用年限计算;交通费根据实际交通花费,一般在500 - 2000元。 对于残疾赔偿金,计算方式较为复杂。通常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赔偿系数。在两个十级伤残的情况下,赔偿系数不是简单的10% + 10%。仅计算其中最为严重的那个伤势的赔偿指数,而其余伤势采用附加指数的方式进行处理。一般来说,两个十级伤残的综合赔偿指数在12%左右,但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 此外,如果有被扶养人,比如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还需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式根据城镇或农村标准有所不同。 相关概念: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是一种特殊制度,目的在于平衡在多处损伤情况下,各部位伤势所带来的不同经济负担。在多处损伤时,按照各损伤部位对应的附加比率来单独计算赔偿费用,这部分额外计算的金额就是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