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中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在劳务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现在面临赔偿问题,但不太清楚具体赔偿流程和标准。比如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想了解这方面详细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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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合同中,严格来说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应认定为人身损害。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赔偿责任主体方面。如果是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若该伤亡是第三人造成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也可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再向第三人追偿。比如,甲雇佣乙干活,丙故意导致乙受伤,那么丙作为第三人要承担赔偿责任,甲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丙追偿。同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次,赔偿项目方面。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即因受伤治疗所花费的合理医疗费用;误工费,按照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减少情况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需要和市场护理费用标准确定;交通费,因就医、复查等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如异地就医产生的合理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标准给予补助;必要的营养费,根据伤情和医生建议确定。另外,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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