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但对方走了该怎么赔偿?


在这种撞了人但对方走了的情况下,关于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判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在此次事故中,是您的全部责任,理论上您是需要对对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不过对方自行离开现场,可能会使情况变得复杂。若对方后续没有联系您提出赔偿要求,有可能对方认为自身没有受到严重伤害或者不打算追究责任。但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您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记录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经过等信息。警方会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进行调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之后对方联系您要求赔偿,您可以依据警方的责任认定和保险合同,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如果您还购买了商业三者险,那么由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若仍然有不足的部分,则由您个人承担。 如果对方一直未联系您,您也不能掉以轻心。因为有可能对方当时没有察觉自身的伤情,后续才发现问题并要求赔偿。所以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