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到人不知道走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开车的时候可能不小心撞到人了,但当时没发觉就直接走了。之后才知道撞到人这件事,现在想了解这种情况下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不知道该怎么确定赔偿金额,也不清楚自己要承担哪些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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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到人却不知道而离开现场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一般可能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即使主观上无逃逸故意,但客观符合逃逸行为特征)。 首先来了解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比如挂号费、检验费、药费等,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对于赔偿标准的确定,如果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如果造成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一般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总之,具体的赔偿标准需要结合实际造成的损害后果、当地经济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确定。在处理这类赔偿问题时,建议当事人积极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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