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对方主责我方次责该如何赔偿?
我被车撞了,交警判定对方主责,我次责。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赔偿,是对方全赔还是按比例来,赔偿项目又有哪些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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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交通事故,被车撞且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负次要责任时,赔偿问题的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则和流程。 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赔偿通常会涉及交强险和商业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是不分责任比例的,保险公司会按照规定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例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一般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就需要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一般来说,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比例划分常见的有70%和30% 、80%和20%等情况。具体的比例划分会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由交警部门在事故认定书中明确。假设在一次事故中,我方的损失经过计算总共是10万元,交强险赔偿了2万元,剩余的8万元就需要按照责任比例来赔偿。如果责任比例是7:3,那么对方需要承担8万元的70%,也就是5.6万元;我方需要自行承担8万元的30%,即2.4万元。 赔偿项目方面,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了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如果导致死亡的,还会涉及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都有相应的标准和依据,例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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