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责任下非机动车人受伤该如何赔偿?


在同等责任下,非机动车人受伤的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处理。 首先,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也就是说,无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只要机动车一方负有责任,其交强险就要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对非机动车受伤人员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赔偿的具体流程和方式如下:第一步,先由机动车一方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在这些限额内,保险公司会直接赔偿给非机动车受伤人员。 第二步,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因为是同等责任,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一般机动车一方会承担60% - 7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承担30% - 40%的赔偿责任。这是考虑到非机动车在交通中的相对弱势地位。例如,经过计算,交强险赔偿后还剩余10万元的赔偿费用,若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责任,那么机动车一方还需要赔偿6万元给非机动车受伤人员。 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相关标准来确定。比如医疗费,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