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轻微肇事逃逸该如何赔偿?

我前段时间开车和别人的车发生了点小刮蹭,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走了,后来意识到这算肇事逃逸。现在对方联系上我要求赔偿,我也想解决这个事儿,可我不知道该怎么赔偿,是按正常事故赔偿就行,还是有别的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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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事逃逸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轻微肇事逃逸如何赔偿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轻微肇事逃逸”的概念。它指的是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害相对较小,但行为人却为了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行为。 当遇到轻微肇事逃逸的赔偿问题时,通常要从两个大的方面来考虑,即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对于财产损失赔偿,这主要是针对事故中受损的车辆、物品等。赔偿方式一般有修复和折价赔偿两种。如果受损的车辆或物品能够修复,那么逃逸者需要承担修复的费用,让其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态。要是无法修复,就需要按照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折价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不够,再看是否有商业保险,有商业保险就由商业保险接着赔,还是不够或者没有商业保险,那就由逃逸者自己承担剩下的赔偿。 而人身损害赔偿则相对复杂一些。如果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逃逸者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因治疗伤病而产生的费用,要有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依据。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一般按照受害人的实际工资收入和误工时间来计算。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住宿费是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除了上述费用外,逃逸者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要是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逃逸者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相关法律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该条明确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肇事逃逸这种行为可能会影响保险的理赔。一般情况下,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但商业保险有可能会因为逃逸行为而拒绝理赔。所以,最终的赔偿责任很大程度上可能会落到逃逸者个人身上。而且,逃逸者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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