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该怎么补偿?


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时,补偿一般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规则来进行。 首先是明确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到现场进行勘查,并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份认定书会对事故双方或多方的责任进行划分,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等。比如一方闯红灯导致碰撞,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全部责任。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后是确定赔偿项目。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人身损害赔偿,比如医疗费,就是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误工费,如果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就是误工费;护理费,当伤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时,就会产生护理费;还有残疾赔偿金(如果因伤导致残疾)、死亡赔偿金(如果不幸导致人员死亡)等。另一类是财产损害赔偿,比如车辆维修费用,如果车辆在事故中受损,维修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范围;车辆贬值损失,一些情况下,即使车辆维修好了,其市场价值也会因为发生过事故而降低,这部分降低的价值就是车辆贬值损失;车载物品损失,如果车内有物品在事故中损坏,也可以要求赔偿。这些赔偿项目的确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后是协商或诉讼赔偿。在明确了责任和赔偿项目后,双方可以先尝试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双方能够就赔偿金额和方式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按照协议履行即可。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受害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误工证明等,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