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不给补偿该怎么投诉?


当遇到拆迁不给补偿的情况时,首先我们要明白这是严重侵犯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接下来为你详细介绍投诉途径和相关法律依据。 如果遇到拆迁不给补偿的情况,可向当地政府部门投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当被拆迁人认为政府在拆迁过程中未依法给予补偿时,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进行反映。例如,若县级政府主导的拆迁存在补偿问题,可向市级政府投诉。政府通常设有专门的信访部门,被拆迁人可以前往信访部门,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陈述自己遇到的拆迁不给补偿的情况。信访部门会根据情况进行记录,并将问题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还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各地一般都有专门的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拆迁相关事宜的监管。被拆迁人可以携带相关的拆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等能证明自己权益的材料,到这些部门反映拆迁方不给补偿的问题。这些部门有权对拆迁方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比如,如果拆迁方违反了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并要求其按照规定给予被拆迁人补偿。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被拆迁人如果认为拆迁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未给予补偿的情况,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时,要向作出拆迁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机关会对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存在问题,会作出相应的复议决定,要求拆迁方给予补偿。 要是通过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拆迁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拆迁协议、沟通记录等,来证明拆迁方未履行补偿义务。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