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构成合同欺诈?


合同欺诈指的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下面从构成要件和法律依据两方面详细介绍怎样构成合同欺诈。 从构成要件来看,合同欺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欺诈方要有欺诈的故意。这就是说欺诈方明知道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还希望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并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比如在房屋买卖中,卖家明知房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但故意不告诉买家,还刻意隐瞒,这就是有欺诈的故意。其次是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既可以是积极的作为,像故意编造虚假的事实;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也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比如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把次品说成是正品,这就是积极的欺诈行为;而如果商品有缺陷,商家却不告知消费者,就是消极的欺诈行为。再者,被欺诈方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也就是说被欺诈方做出的错误意思表示和欺诈方的欺诈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被欺诈方不是因为欺诈方的欺诈行为而产生错误认识,那就不构成合同欺诈。最后,被欺诈方基于错误认识作出了意思表示。比如消费者因为商家的虚假宣传而购买了商品,这就是基于错误认识作出的意思表示。 从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些法律条文为认定合同欺诈以及受欺诈方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总之,要认定构成合同欺诈,需要综合考虑欺诈方的故意、行为,被欺诈方的错误认识以及意思表示等多方面因素,同时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