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时效抗辩需要哪些证据?

我和公司有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听说公司可能会提出时效抗辩。我不太清楚如果他们提了,我这边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来应对,希望了解一下具体要哪些类型的证据,好提前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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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时效
  • #劳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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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效抗辩,指的是在劳动仲裁中,一方当事人以对方的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为由,提出拒绝履行义务的抗辩。劳动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若要进行劳动仲裁时效抗辩,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仲裁申请已过时效或者未过时效。当用人单位提出时效抗辩时,劳动者若想证明仲裁申请未过时效,可提供以下几类证据:其一,主张权利的证据。比如向用人单位发送的书面催告函、电子邮件、短信等,以此证明曾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从而导致仲裁时效中断。像劳动者通过邮政快递向公司发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的函件,并且保留好快递单和查询记录。其二,请求权利救济的证据。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同样会使仲裁时效中断,例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工会寻求帮助等相关的投诉记录、受理回执等都可作为证据。其三,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的证据。若用人单位曾同意履行义务,也会造成仲裁时效中断,像用人单位出具的还款计划、承诺支付工资的书面材料等。 而当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用人单位要进行时效抗辩时,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间,并且该时间距离申请仲裁已超过一年。比如,用人单位可以提供劳动者签收相关通知的文件,证明劳动者在某一具体时间就已经知晓权利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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