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算构成了窝藏包庇罪?
我朋友之前犯了事,我知道情况但没举报,还让他在我家躲了几天。我现在有点担心自己的行为会不会构成窝藏包庇罪,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怎样才算构成窝藏包庇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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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包庇罪实际上包含了窝藏罪和包庇罪两个罪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构成要件。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而包庇罪则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从犯罪主体方面来看,窝藏包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这意味着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比如,张三和李四都已成年且精神正常,他们就有可能因为实施窝藏包庇行为而构成犯罪。 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却依然实施窝藏或者包庇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并不知晓对方是犯罪的人,而实施了一些看似窝藏包庇的行为,是不构成该罪的。例如,王五并不知情朋友是犯罪嫌疑人,只是出于朋友情谊让其借住,这种情况下王五不构成窝藏包庇罪。 客观方面,窝藏行为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像给犯罪的人提供住所、提供路费让其逃跑等行为都属于窝藏。包庇行为主要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的罪行。比如,在司法机关调查时,为犯罪人作伪证,说其不在犯罪现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综上所述,判断是否构成窝藏包庇罪,要综合考虑主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等因素,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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