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诈骗罪如何定罪量刑?
我最近了解到一些关于境外诈骗的事情,感觉特别复杂。自己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想知道要是有人在境外实施了诈骗行为,国内法律是怎么给他们定罪的,又会依据什么来量刑呢?很想搞清楚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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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诈骗罪的定罪量刑,主要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来进行判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诈骗罪,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各种骗术,让别人把财物交出来,并且自己不想归还,想据为己有。 在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所说的“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指如果其他法律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诈骗有特别规定,那就按照那些特别规定来处理。 关于数额标准,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具体数额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除了诈骗数额,还有一些情节也会影响量刑。如果是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等多种情形,会从重处罚。 如果涉及境外诈骗,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我国司法机关就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即使诈骗行为发生在境外,但如果被害人是我国公民,或者诈骗所得有一部分流入我国等情况,我国法律都可以对其进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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