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国外的钱在国内该如何定罪?
我有个朋友好像涉及到诈骗国外人员钱财的事儿,现在大家都很担心。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国内具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定罪的,还有会不会因为是诈骗外国人的钱就处罚更重之类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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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国外的钱在国内的定罪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刑法的适用范围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也就是说,即便诈骗的对象是国外的人,如果诈骗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或者诈骗所得的财物进入我国境内等情况,我国刑法都有管辖权。 其次,关于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的“公私财物”包括外国个人或机构的财物。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最后,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良好的认错态度,比如及时归还诈骗所得并向受害人道歉、赔偿,获得受害人的谅解书等,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同时,建议此类案件由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代理,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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