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超市物品如何定罪?

我在超市一时鬼迷心窍拿了点东西,结果被发现了。我特别后悔,也很害怕会被定罪。我想知道盗窃超市物品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定罪的啊?会不会因为拿的东西价值不高就不定罪呢?很担心自己会留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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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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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盗窃超市物品的定罪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盗窃罪的定义。简单来说,盗窃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当盗窃超市物品时,就属于侵犯了超市的财物所有权。 关于定罪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也就是说,如果在超市盗窃的物品价值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一般就会构成盗窃罪。 不过,并不是只有达到一定数额才会被定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还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盗窃数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如果盗窃超市物品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超市物品的定罪,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盗窃手段、是否退赃退赔、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总之,盗窃超市物品的定罪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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