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骑车被撞后被讹该如何赔偿?

我骑车的时候被撞了,对方不仅不承担责任,还反过来讹我,说我要赔偿他的损失。我觉得很冤枉,明明是他撞的我。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该怎么赔偿,我需不需要赔偿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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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骑车被撞后又遭遇对方讹诈赔偿的情况,我们首先要明确赔偿的判定原则和依据。一般来说,赔偿主要依据的是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骑车人遭遇被撞后被讹的情况,第一步要做的就是保护现场,尽可能保留事故发生时的证据。比如用手机拍摄现场照片,包括车辆的位置、碰撞的痕迹、周围的交通标识等。同时,要及时报警,让交警来处理事故。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以及相关证据来认定事故责任。如果交警认定对方在事故中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那么应该是对方来赔偿骑车人的损失,而不是骑车人赔偿对方。 损失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对方是故意讹诈,企图让骑车人承担不应有的赔偿责任,骑车人可以拒绝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如果对方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逼迫赔偿,骑车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骑车人要积极配合交警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便顺利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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