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移交检察院会如何处理?
我之前被取保候审了,现在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了,心里特别没底。我想知道检察院接下来一般会怎么处理这个案子?是会直接起诉我,还是会有其他的流程?会不会收监我呢?希望能了解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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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当案件被移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会展开一系列工作。首先是进行审查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也遵循同样的审查流程。 在审查过程中,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若发现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至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案件移交检察院后,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状态会继续保持。但如果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或者出现可能影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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