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一般会如何处理?


在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会按照一系列严谨规范的流程进行处理。 首先是审查案件。检察院会仔细审查整个案件情况,这个过程通常会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判断是否予以批准保释。 其次,如果经审查认为获批保释符合司法原则,检察院将向公安机关发送释放通知,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按指定日期到达案发现场接受进一步质询。 在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承担监督职责,核查其是否遵纪守法,以保证取保候审的有效性。 如果发现新的证据显示有罪,检察院可能会将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进行重新取证。当不存在犯罪实情或者犯罪行为较轻时,检察院也有可能决定不对该案进行起诉。反之,如果事实确凿且证据充足,检察院将会把案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判。 另外,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过来的起诉意见书以及所有相关卷宗资料以后,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将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且向他们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所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循的义务。 要是检察院同意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就需要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待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之后,启动取保候审行动。若基于某些原因,必须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检察院在明确发现不应该再追究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届满后,应迅速解除,并向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相关单位通报相关信息。 相关法律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某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基于其犯罪程度或特殊情况(如病患),决定暂时不予关押,并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确保按时出庭受审。 不起诉: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