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会有怎样的结果?


检察院不批捕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结果可能有多种情况。 首先,公安机关会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如果在后续侦查中,证据仍然不足以支持逮捕,存在两种可能走向。一方面,案件有可能被撤销,也就是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另一方面,即便证据不充分支持逮捕,公安机关仍可能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 其次,如果检察院不批捕但认为犯罪嫌疑人存在重大嫌疑,需要继续侦查,那么公安机关会继续深入调查案件。在此过程中,可能会根据情况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比如监视居住等。要是后续侦查取得了足够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再次向检察院申请批捕。 另外,如果检察院不批捕但认为犯罪嫌疑人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其他罪名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就会针对这些其他罪名展开侦查,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完结,也不代表犯罪嫌疑人不会被判决刑罚。只要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行为,并且证据充分,依然可以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侦查工作,随时准备接受法律的制裁。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