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防卫过当致人死亡会怎样处理?
我是一名公职人员,在一次冲突中采取防卫行为,结果可能防卫过当导致对方死亡。我现在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我,也不清楚自己会面临哪些后果,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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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时候,采取的措施太过分了,造成了不应该出现的严重后果。 对于公职人员防卫过当致人死亡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这在刑法上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从罪名角度来看,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比如,在防卫过程中,公职人员本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他人死亡,就可能构成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过,因为是防卫过当,所以在量刑时会考虑到防卫行为这个前提,会按照法律规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公职人员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如果公职人员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被认定为犯罪,可能会依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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