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2人受伤该怎么处理?


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人受伤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是现场处理。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要查看伤者的情况,若伤者伤势严重,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对伤者进行救治。同时,要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等信息。在等待救援和交警到来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现场,如果需要移动车辆抢救伤者,应当做好标记,以便交警后续勘查事故现场、认定事故责任。 其次是配合交警调查。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等工作,作为事故当事人,要如实向交警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情况以及相关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事故责任通常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然后是关于伤者救治与费用。在伤者救治期间,要积极配合医院的治疗工作。对于医疗费用,一般来说,肇事车辆若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由当事人承担。如果肇事车辆同时投保了商业三者险,那么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可由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若双方就医疗费用的支付问题无法协商一致,伤者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等方式来保障治疗的顺利进行。 最后是赔偿事宜。在伤者治疗结束后,根据其伤残情况,可能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结果以及事故责任划分,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伤者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伤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