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欠信用社钱不还该如何处理?


如果60岁的人欠信用社钱不还,有多种处理方式。 首先是协商。有些欠款人并非不想还钱,这种情况下,信用社可以和欠款人友好沟通,协商还款计划,比如重新约定还款期限、制定分期还款方案等 ,这样既维护了良好关系,也有可能让欠款人尽快还款。 其次是调解。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促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这种方式相对平和,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再者是申请支付令。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信用社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欠款人发出支付令。如果欠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对支付令没有提出异议,支付令就会生效,信用社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其财产。 最后是诉讼。若其他方式都行不通,信用社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信用社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等。法院经过审理,会依法判决。若欠款人不履行判决,信用社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一旦走到强制执行阶段,法院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财产。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其查封扣押。若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其个人信用报告中会添加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要求债务人给付一定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附条件的支付令,以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执行力的一种特殊程序。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 ,俗称“老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