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出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如果未满18周岁出了交通事故,处理方式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未满18岁的孩子在车祸中是受伤方且不是肇事人,那么除了不需要赔偿误工费以外,其他赔偿和普通交通事故的赔偿方式一样。 要是未满18周岁的孩子是肇事者,又有不同情况。未满16岁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一般会要求父母将孩子带回家教育;已满16岁未满18岁且触犯《刑法》的,依法从轻处罚 。 从赔偿角度来说,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保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也就是肇事者一方)赔偿。这里如果肇事者是未满18周岁且没有能力承担赔偿的,由监护人来赔偿损失。 在事故发生时,不管是受伤方还是肇事方,都应该呆在现场协助抢救伤员,马上报警以及联系保险公司。警察到现场后会对现场进行勘察以及定损。在交警大队,如果没有人受伤,还可以考虑进行调解,要是接受调解,交警部门会出具调解书,按调解书赔偿就行。 另外,对于责任认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所以具体责任划分要等交警的调查和认定。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主要是为了在交通事故发生时,给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 商业三者险: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用于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对受害人进行进一步的赔偿。 监护人:就是对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人,在这种情况下要对被监护人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