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行政处罚是如何处理的?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不小心动了手,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面临怎样的行政处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打人的行政处罚到底是怎么处理的?是只罚款还是会有拘留等其他处罚?有没有可能情节轻就不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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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的行政处罚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要是存在一些加重情节,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这些加重情节包括: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这里的“殴打他人”,通俗讲就是故意对他人身体实施暴力打击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就是故意通过各种方式让他人身体受到损伤。比如故意用拳头打、用物品砸等都属于此类行为。 举例来说,如果只是和人小冲突中轻轻推搡了对方一下,对方也没什么明显伤情,这可能就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也许只是被罚款几百元或者拘留几天。但要是一群人一起殴打一个人,那就属于加重情节,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行政处罚只是一方面,打人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给对方造成人身损害,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如果构成犯罪,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概念: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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